张春雷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保险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黑0691执1573号
判决日期:2021-08-31
法院: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春雷与被执行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生效依据为(2012)庆高新商初字第100号民事判决书。张春雷于2021年6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张春雷向本院撤销执行申请
判决结果
终结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2)庆高新商初字第10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李泽军
审判员孙威
审判员郑宏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那英俊
判决日期
2021-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