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智波与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济南民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112民初3730号
判决日期:2021-08-31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智波与被告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济南民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康玉金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杨智波于2020年6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杨智波撤诉。
案件受理费256元,由杨智波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裕辉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宋秀玲
判决日期
2021-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