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李连青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1)粤0604民初13544号
判决日期:2021-08-31
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连青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6日立案。原告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欧阳云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书记员黄嘉莹
判决日期
2021-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