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与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渝0109民初519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8-31
法院: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向本院提交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748.60元,减半收取1374.30元,由原告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建金
二O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阙锐
判决日期
2021-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