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哲、傅鸿飞等承揽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辽0103执恢1232号
判决日期:2021-08-31
法院: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哲与被执行人傅鸿飞、江苏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傅鸿飞、江苏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生效判决书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2016)辽0103民初178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申请执行人王哲与被执行人傅鸿飞、江苏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
合议庭
特此通知。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判决日期
2021-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