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34185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汉武
联系方式:15764136908
注册时间:2000-12-29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569号
简介:
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从事通信和互联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建设及出租;通信和互联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通信和信息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出售、出租通信终端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零配件,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智能设备、日用百货、五金、家具家居;并提供售后服务;房屋、柜台出租,商务代理服务,代收费业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昌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案号:(2021)鲁03民辖终205号         判决日期:2021-08-30         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山东昌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2021)鲁0306民初1164号之一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诉称,1请求撤销一审管辖裁定,将案件移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2、本案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本案系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并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依法应适合普通管辖。双方所签订的工程劳务合同第三十九条载明“双方发生争议时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该条款不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之约定,当属有效,异议人住所地在北京市海淀区,因此,本案应移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王鹏 审判员侯康 审判员刘宁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耿润玺
判决日期
2021-08-30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