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靖峰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圭塘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3101民初2298号
判决日期:2021-08-30
法院: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湘西靖峰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湖南圭塘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日立案。原告湘西靖峰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湘西靖峰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458元,减半收取1229元,由原告湘西靖峰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麻阳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代理书记员龚利春
判决日期
2021-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