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帝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仁里联村村民委员会等申请保全案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鲁1312执保467号
判决日期:2021-08-30
法院: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临沂帝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仁里联村村民委员会、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临沂帝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仁里联村村民委员会、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价值25万元的财产进行查封或冻结。申请人临沂帝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其在大家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购买的保全保险提供担保(保单号:2065204852021000101)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仁里联村村民委员会、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价值25万元的财产(详见查封清单)。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续封申请。逾期不续封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隋浩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书记员薛蕾
判决日期
2021-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