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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9333万元
法定代表人:向建军
联系方式:0731-84367870
注册时间:1993-09-28
公司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路一段598号
简介: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建设工程施工;测绘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电气安装服务;安全评价业务;印刷品装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环保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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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与湖南利联安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湘1382执保550号         判决日期:2021-08-30         法院: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申请人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7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湖南利联安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9106220.45元或查封、冻结、扣留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本院经审查依法作出(2021)湘1382财保171号民事裁定书,并于2021年8月18日移送执行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湖南利联安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9106220.45元或查封、冻结、扣留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周桂林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邬望振 代理书记员卢斌杰
判决日期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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