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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新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长波
联系方式:0851-28687305
注册时间:2007-12-12
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成都路东方星园星槐苑5号房
简介: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及相关信息咨询;建筑物室内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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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玉、熊明俊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黔0303执4814号         判决日期:2021-08-30         法院: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彭玉、熊明俊与被执行人遵义市新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查,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遵义市新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2万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其相应价额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周洲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冷雪云
判决日期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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