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辽02执1008号
判决日期:2021-08-27
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大连仲裁委员会(2018)大仲字第1154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2021年6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了如下执行措施:
1、2021年6月16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
2、2021年6月16日和8月18日分别对被执行人进行了网络司法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有房产10套。
3、2021年7月9日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4、2021年8月2日至8月17日,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除有三套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外,其余房产属备案状态且数量较多,但已设定抵押、有其他法院查封或出售。
5、2021年7月30日,本院前往被执行人的住所地调查其财产情况,没有发现该公司。
6、2021年8月18日,本院查封了被执行人的三套房产,但属轮候查封。
7、2021年8月18日,本院约谈了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告知了本院的执行工作情况,其表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具体下落和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判决结果
终结大连仲裁委员会(2018)大仲字第1154号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请于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向本院提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执行长曹洪涛
执行员闫红旭
执行员王强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高乐迪
判决日期
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