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座标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与山西省第四地质工程勘察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晋0522民初1334号
判决日期:2021-08-27
法院: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西座标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山西省第四地质工程勘察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5日立案。原告山西座标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山西座标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488元,减半收取744元,由原告山西座标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马谭胜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武楚宜
书记员郭敏丽
判决日期
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