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立年、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黔06民终1251号
判决日期:2021-08-26
法院: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叶立年因与被上诉人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杨小华、原审第三人松桃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黔0628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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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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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叶立年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田芳
审判员唐正洪
审判员向前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法官助理陈历琼
书记员吴慧
判决日期
2021-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