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平吉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四川兴天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川0504执保881号
判决日期:2021-08-26
法院: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依据(2021)川0504财保850号民事裁定书,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被申请人四川兴天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判决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四川兴天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价值54万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执行员李茂仙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涂国庆
判决日期
2021-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