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与徐玉磊、太丽娜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吉2401民初4271号
判决日期:2021-08-26
法院: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金花诉被告徐玉磊、太丽娜、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金花于2021年6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金花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退还给原告金花
合议庭
审判员石勋波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周晓辉
判决日期
2021-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