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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72662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532-58705111
注册时间:1981-01-26
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6号
简介:
普通货运;公共停车场;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设计及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经营;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建筑材料试验,船舶修理、租赁,起重机械安装、维修(道路运输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生产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特行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建筑材料批发零售;物业管理;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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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鲁02执2126号         判决日期:2021-08-26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青岛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青仲裁字(2020)第1286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认的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高庆新于2021年7月1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6994086.03元,执行费62370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查明,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申请书中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和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均不在青岛市,不属于本院管辖。为了在执行中保证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判决结果
驳回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对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强显祯 审判员韩明升 审判员王熙中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林骏
判决日期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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