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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兴凯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华东
联系方式:028-64777257
注册时间:2005-10-11
公司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溪东路2号1-2幢407室 最新年报地址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送变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隧道工程、铁路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管道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桥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环保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的设计施工;房地产租赁经营;销售:建材;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专业设备制造业;工程设计;商品批发与零售;土地整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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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兴凯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奉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渝0236执保98号         判决日期:2021-08-26         法院:奉节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四川兴凯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四川兴凯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571365.26元的财产予以保全。申请人四川兴凯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提供担保。本院于2021年6月16日作出(2021)渝0236民初2214号之一民事裁定,裁定准予保全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奉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应收工程款571365.26元,该款重庆奉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不得清偿给被申请人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被申请人要求偿付,由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提存该款,冻结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当事人需继续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如未在该期限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查封、冻结、扣押效力消灭
合议庭
审判员李兰兰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饶菁 书记员孙洋
判决日期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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