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新荣、吴淦澄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粤0305民初28781号
判决日期:2021-08-25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钟新荣与被告吴淦澄、广州市芳村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钟新荣于2021年5月28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钟新荣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6098.42元(简易程序已减半),保全费4718.42元,共计10816.84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程胜亮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王晶晶
判决日期
202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