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贵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辽宁葫芦岛铝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辽1403执730号
判决日期:2021-08-25
法院: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辽宁贵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辽宁葫芦岛铝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辽宁葫芦岛铝业有限公司已按判决给付申请人辽宁贵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执行款人民币709188.33元,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结案,执行费9144.00被执行人辽宁葫芦岛铝业有限公司已交付,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2021)辽14民终96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刘某
执行员张某
执行员陈某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书记员李某
判决日期
202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