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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管印贵
联系方式:0534-2730800
注册时间:2000-08-02
公司地址:德州市天衢工业园格瑞德路6号
简介:
人工环境系统及设备、制冷热泵空调系统及配套产品、消防设备、人防防化防护设备、通风风机通风管道及配套产品、水暖供热设备及配套产品、冷却塔、水循环水处理设备、供水设备、电机及输配电设备、太阳能热水设备、光伏设备、LED设备、新风设备、净化设备、环保检测及污泥污水废气处理设备、除尘设备、压力容器、金属钢结构、抗震综合支吊架、金属非金属模具、各类玻璃钢及复合材料制品、改性塑料粒料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检测检验、销售、安装、改造、技术服务、维修保养;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电子产品、碳催化剂、环境污染药制剂、医疗器械销售;再生物资回收;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空气净化工程、人防工程、环保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电力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劳务分包;BIM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互联网物联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空调系统清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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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捷能电站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鲁1402执1103号         判决日期:2021-08-23         法院: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山东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捷能电站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402民初555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德州市德城区法院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山东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递交终结执行申请书,要求终结此案执行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终结此案执行申请,系其对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的合法处置,并不违背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判决结果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402民初5555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王身杰 审判员胡东 审判员刘振明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雒鹏飞
判决日期
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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