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万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建航工程有限公司、缪小杰、顾剑青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苏1322执4653号
判决日期:2021-08-20
法院: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宿迁市万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苏1322民初4992号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江苏建航工程有限公司、缪小杰、顾剑青已于2021年7月30日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现本院对此案予以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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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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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判决日期
202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