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87昆山盛华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苏州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583民初12887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8-20
法院: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昆山盛华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7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昆山盛华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5952元,减半收取22976元,保全措施申请费5000元,合计27976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陆莺超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书记员刘思聪
判决日期
202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