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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楚中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8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娟
联系方式:18852331867
注册时间:2017-05-12
公司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路48号1幢1-1118室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输变电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体育器材、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城市公共交通;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建筑用石加工;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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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1孙立昌与江苏楚中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804民初3511号         判决日期:2021-08-20         法院: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孙立昌与被告江苏楚中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日立案。原告孙立昌于2021年8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江苏楚中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孙立昌撤回对被告江苏楚中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孙立昌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侍海玲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张文
判决日期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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