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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42529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跃腾
联系方式:0771-4888700
注册时间:1995-08-31
公司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3号
简介:
一般经营项目:对城市建设、城市道路与桥梁、市政公用设施、土地开发的投资;房地产开发贰级(凭资质证经营),房屋销售及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节能技术研发与技术咨询;节能工程(凭资质证经营);销售:金属材料(除钨、锑、锡外)、建筑材料、机电设备、轻工产品、轻纺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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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娟、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桂0108执保1421号         判决日期:2021-08-20         法院: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申请人黄志娟与被申请人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3日根据已生效的(2021)桂0108民初5387号民事裁定书采取保全措施。 在保全措施实施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8月16日,冻结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建行)存款17415793.99元,实际冻结17415793.99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16日止。 申请人申请延长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延长保全的法律后果。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1)桂0108民初5387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按上述措施实施保全,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判决日期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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