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超迪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资阳市风雨长虹洗衣机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20知民初5号
判决日期:2021-08-19
法院: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超迪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被告资阳市风雨长虹洗衣机有限公司、被告贵阳市观山湖区同欣电器经营部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19日立案。原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计4400元,由原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柯劲
审判员樊彬
审判员杨虹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文欢
书记员邵雪莲
判决日期
2021-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