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乳山分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1083民初3166号
判决日期:2021-08-19
法院:乳山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元京与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9日立案。原告王元京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王元京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杨小静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于阳阳
判决日期
2021-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