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理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罡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粤03执恢27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8-19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广东理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罡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深中法经二初字第9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变更执行主体并恢复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4月26日依法立案执行。上次本案执行案号为(2004)深中法执字第405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申请执行人广东理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及原申请执行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变更执行主体的申请,本院于2020年7月13日作出(2019)粤03执恢278号执行裁定,裁定变更广东理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同时,本院通过深圳法院鹰眼查控网、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股票、工商股权、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支付宝账户余额等财产进行了查证,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上述财产查证情况经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没有异议,亦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本院依法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程序的条件成就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执行长(审判长)时晓克
执行员(审判员)刘轶
执行员郭立洲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书记员曾慧媛
判决日期
2021-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