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泽建设有限公司与江苏地基工程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苏0281民初8060号
判决日期:2021-07-16
法院: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江苏地基工程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以下简称地基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广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泽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地基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广泽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2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地基公司提供了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广泽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22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朱静媛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刘海燕
判决日期
202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