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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思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6018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春龙
联系方式:0791-86612859
注册时间:2010-04-08
公司地址:www.bstgf.cn
简介: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进出口代理,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基础电信业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防洪除涝设施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砼结构构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民用航空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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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思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新0202财保71号         判决日期:2021-08-18         法院: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解除保全申请人唐富昌与被申请人百思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作出(2021)新0202财保4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百思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113733元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的保全措施。解除保全申请人唐富昌于2021年7月19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百思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名下113733元的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田景阳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蔡晨帆
判决日期
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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