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某与青海青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某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青2221民初1564号
判决日期:2021-08-18
法院: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铁某与被告青海青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某、刘某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0日立案,原告铁某于2021年4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铁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原告铁某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延林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二日
书记员马文娟
判决日期
2021-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