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张跃兵> 张跃兵裁判文书详情
张跃兵
0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0
法定代表人:0
联系方式:暂无数据
注册时间:0
公司地址:0
简介:
0
展开
李桂望、张跃兵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黔0281执1805号         判决日期:2021-08-18         法院: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李桂望与被执行人张跃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黔02民终40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桂望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人民币66008元(含执行费)及利息,本院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信用风险惩戒提示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张跃兵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告财产。 经本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张跃兵名下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股权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未查到被执行人张跃兵的可供执行财产,已冻结相应银行存款账户。终本之前再次通过总对总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也未查到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限制消费。 终本之前,本院就本案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信息告知了申请执行人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杨世刚 审判员孙大禹 审判员胡翔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书记员陈娴
判决日期
2021-08-18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