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巧云与青海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尚育等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青2823民初184号
判决日期:2021-08-18
法院:天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巧云与被告青海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尚育、马强、鲁凤龙、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合议庭
审判长达哇吉
审判员昝奇杰
人民陪审员肉巴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羊旦吉
判决日期
2021-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