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砥中、谢洋文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湘0102执恢1232号
判决日期:2021-08-18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1民终133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5月27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在即日内偿还欠款,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湖南华通基础建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谢洋文银行存款3072421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戴波
审判员彭湘
审判员李丁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何婷
判决日期
2021-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