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珠海正圆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珠海正圆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珠海正圆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钊
联系方式:0756-8588527
注册时间:2018-12-19
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翠珠工业区翠珠路E区E01
简介:
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公路管理与养护;餐厨垃圾处理;保安服务;停车场服务;施工专业作业;餐饮服务;职业中介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礼仪服务;家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餐饮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城市公园管理;人工造林;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罗小凡与珠海正圆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1)粤0402民初7897号         判决日期:2021-07-14         法院: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3月31日立案,原告珠海市新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罗小凡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罗小凡负担。 (本页无正文)
合议庭
审判员袁海平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书记员罗艳
判决日期
2021-07-14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