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凡与珠海正圆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1)粤0402民初7897号
判决日期:2021-07-14
法院: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3月31日立案,原告珠海市新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罗小凡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罗小凡负担。
(本页无正文)
合议庭
审判员袁海平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书记员罗艳
判决日期
2021-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