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现代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1)粤1323民初4635号
判决日期:2021-07-13
法院:惠东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惠东县现代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7日立案受理。2021年6月25日,原告惠东县现代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以被告已付清欠付货款为由,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惠东县现代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123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为3061.5元,由原告惠东县现代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陈泳通
人民陪审员王伟雄
人民陪审员何丽雅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黄丽娴
书记员林妙儿
判决日期
202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