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融(浙江自贸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0)粤52民初200号
判决日期:2021-07-13
法院: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点融(浙江自贸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告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日立案。原告点融(浙江自贸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点融(浙江自贸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相礼炳
审判员李洁新
审判员徐跃鹏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法官助理林树坤
书记员黄雪琪
判决日期
202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