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汇森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甘肃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甘1025民初1567号
判决日期:2021-07-13
法院:正宁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庆阳汇森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甘肃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0日立案。原告庆阳汇森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向本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庆阳汇森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130元,减半收取计2065元,由原告庆阳汇森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冯国柱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高永丽
判决日期
202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