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贵州华兴建筑有限公司> 贵州华兴建筑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贵州华兴建筑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18万元
法定代表人:汪茂林
联系方式:13985083629
注册时间:1995-01-08
公司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冠山街道北门街
简介: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承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湿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销售:预制构件、建筑材料;土地平整、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防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2021)黔2730执148号之一贵州华兴建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龙里大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黔2730执14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8-17         法院: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的(2021)黔2730执148号贵州华兴建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龙里大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2021)黔2730执14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贵州龙里大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5250335.08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本院采取强制措施后,申请执行人以与被执行人达成庭外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请求撤回执行申请。本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解除对贵州龙里大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5250335.08元的冻结; 二、终结(2021)黔2730执14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罗英列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陈大彬 书记员汪玉兰
判决日期
2021-08-17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