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厚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刘焕文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02民终5913号
判决日期:2021-08-17
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大连中厚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厚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刘焕文、原审被告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大连永恒机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恒机电)、原审第三人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辽0292民初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辽0292民初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大连中厚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684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唐庆福
审判员王亮
审判员范瑞瑶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书记员于涵
判决日期
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