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与吴清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黔0102民初10706号
判决日期:2021-08-17
法院: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被告吴清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于2020年10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517元,由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何骧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书记员袁小涛
判决日期
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