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远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芜湖苏宁环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0207民初351号之三
判决日期:2021-08-17
法院: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解除保全申请人安徽明远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芜湖苏宁环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7日作出(2021)皖0207民初351号之一民事裁定,冻结了被申请人芜湖苏宁环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9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等值其他财产。解除保全申请人安徽明远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芜湖苏宁环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0000元银行存款的冻结或对其等额财产的查封、扣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王国红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刘超
书记员李佳
判决日期
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