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春平与江苏山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陶国强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15民初11986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8-17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袁春平与被告江苏山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陶国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4日立案。现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袁春平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5元,由原告袁春平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陈曦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魏本月
判决日期
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