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尚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04民初2373号
判决日期:2021-08-17
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尚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5日立案,原告上海尚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同年7月1日向本院提出的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上海尚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计650元,按照《关于统一上海法院诉调对接案件收费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案件受理费免予收取
合议庭
审判员田力烽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法官助理陶莉娜
书记员鲍依娜
判决日期
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