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展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展宏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云0103财保50号
判决日期:2021-08-16
法院: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云南展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云南展宏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人民币610000元的财产予以保全,申请人云南展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云南展宏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人民币610000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吕奇志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书记员刘昕垚
判决日期
202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