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清能电气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青0104民初3703号
判决日期:2021-08-16
法院: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思源清能电气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5日立案。原告思源清能电气电子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思源清能电气电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050元(原告思源清能电气电子有限公司预缴6068元,剩余3018元退还原告思源清能电气电子有限公司),由原告思源清能电气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叶凡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南雪芹
书记员丑俊杰
判决日期
202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