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第二建筑建材公司与尖扎县民政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青2322民初301号
判决日期:2021-08-16
法院:尖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尖扎县第二建筑建材公司与被告尖扎县民政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2日立案。原告尖扎县第二建筑建材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尖扎县第二建筑建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9985.32元,依法减半收取计4992.66元,由原告尖扎县第二建筑建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赵明霞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法官助理李玲燕
书记员仁青卓玛
判决日期
202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