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中安永泰(青海)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青2521执异7号
判决日期:2021-08-16
法院:共和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案申请申请执行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原案被执行人中安永泰(青海)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于2021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2021年6月9日,异议人案外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认为被申请人执行人中安永泰(青海)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达成和解,故向本院提出撤回异议申请
判决结果
准许异议人案外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撤回执行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杨涛
审判员赵生兰
审判员切羊卓玛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法官助理樊玉鹏
书记员赛什措
判决日期
202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