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端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19)粤1202执61号
判决日期:2021-08-15
法院: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申请执行人肇庆端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余其烽、梁石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肇庆端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到庭确认被执行人已全额还清本案的借款本息、律师费及诉讼费,此外,本案申请执行费3834元另已收取。因此,本院作出的(2018)粤1202民初1674号民事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可办理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注:具体事宜请与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组联系,联系人:陈俊捷、李子昊,联系电话:0758-2755692,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前进南路9号,邮编526060
判决日期
2021-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