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9江苏明日星五金有限公司与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205民初314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8-15
法院: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苏明日星五金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江苏明日星五金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日以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江苏明日星五金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48元(已减半)、诉讼保全费698元,合计1446元,已由江苏明日星五金有限公司预交,由江苏明日星五金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吴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法官助理高苑梦
书记员过倩娴
判决日期
2021-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