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津0115民初6996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8-13
法院: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于2021年7月29日立案,原告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计69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屈雅梅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高海涛
判决日期
2021-08-13